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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月】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

發布:時間:2023-10-12返回列表

 

2023年9月15日,“彙聚金融力量 共創美好生活”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月活動正式啟動。本次活動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舉辦。

本次活動的主題為:

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以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,增強金融安全意識,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為目的,線上線下結合,向廣大金融消費者普及基礎金融知識、提示金融風險、倡導理性消費、價值投資觀念。推進行業誠信文化建設,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,樹立金融為民、金融惠民、金融便民理念,積極宣傳惠及民生的良好做法和成效,展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新擔當,新氣象。

下面同大家一起了解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:

1、财産安全權:金融機構應按照法律規定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财産安全,不得挪用、占用客戶資金;

2、知情權:金融機構應當及時、真實、準确、詳細地向金融消費者說明可能影響決策的因素,不得虛假宣傳;

3、自主選擇權:金融機構應依法嚴格尊重消費者意願,消費者自主選擇、決定要不要買金融産品或服務;

4、公平交易權:金融機構不得設立不公平的交易條件,不得阻攔金融消費者走法律救濟途徑,不得減免本機構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時的民事責任;

5、依法求償權:金融機構應在内部建立多級投訴機制,完善投訴程序,建立投訴查詢系統,提高消費者投訴效率,接受監督;

6、受教育權:金融機構應加強消費者教育,組織金融知識普及活動,使消費者提高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;

7、受尊重權:相關機構需要尊重消費者的民族風俗習慣,不得歧視、差别對待;

8、信息安全權:金融機構應嚴格防止消費者的信息洩露,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。